一、目的
規范危險化學品采購、驗收、儲存、使用全過程的管理,以降低危險化學品對員工造成健康安全的負面影響;對公司所產生的各種廢棄物進行有效控制,以減少其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從而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員工健康與安全以及環境保護的要求。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以及所產生的廢棄物的分類,儲存和處置。
三、?定義
3.1 危險化學品:是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化學品。
3.2廢棄物: 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也包括液態廢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廢物。
3.3危險廢棄物: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有毒、有害并列入國家危險廢棄物名錄中的廢棄物。
四、要求
4.1 確保在公司運營中以對環境負責的態度,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再利用、回收或處理不可避免的廢棄物。
4.2 通過使用低毒代替高毒化學品,減少化學品的使用量,規范化學品的使用和儲存方法,以達到降低危險化學品對員工造成健康安全的負面影響。
4.3 通過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合規儲存,并定期交給有資質的供應商進行回收和處理,以減少公司所產生的廢棄物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4.4 制定減少危險化學品使用量以及減少廢棄物產生量目標指標及實施方案。
4.5 為了實現以上目標指標,公司將任命行政部經理為公司環境管理者代表,作為危險化學品和廢棄物管理項目的總負責人,并由他指定相關人員組成危險化學品和廢棄物管理小組。
4.6 公司行政部每個季度將對目標指標達成情況進行監測,
4.7環境管理者代表將每年在高層戰略會議中向總經理匯報公司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以及廢棄物環境管理的進展,檢討目標指標達成狀況,并討論是否需要對目標指標的達成情況進行修訂。
4.8 危險化學品和廢棄物管理小組將每年在全公司范圍內向全體員工培訓溝通危險化學品管理和廢棄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在有需要時把政策向利益相關方披露。